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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起诉天时达 手机巨头高调维权

编前语:在前面的《假8800i揭密:中国“黑手机”忽悠了全世界》一文中,我们报道了中国黑手机行业在相关部门“强力”打压下却越来越猖狂的现状。面对这种肆无忌惮的赤裸裸抄袭行为,深受“克隆秀”之害的国外手机巨头们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纷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

  【IT168  资讯】据外电报道,全球最大的手机生产商诺基亚公司近日将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手机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告上北京二中院,指控天时达等侵犯了其3项外观专利权,并索赔50万元。
  
   诺基亚有限公司诉称,诺基亚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以下三项外观设计专利,即手机(专利号ZL200530004711.8)、手机前盖(专利号ZL200530004712.2)、手机背盖(专利号ZL200530004713.7)。

侵权的“主角”7260

  诺基亚有限公司发现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松迅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的A317手机使用了上述外观设计专利;北京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安外大街第二分公司、北京鑫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的经销商,大量销售使用上述3项外观设计专利的A317型号手机。

  诺基亚有限公司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金50万元。手机外观设计侵权,包括“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外观设计版权”侵权及其他。

涉嫌仿冒的型号

  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表明,外观设计专利只须从外形上加以判定,而不涉及技术、功能。我国目前司法实践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主要采取“主要部位判断”法。一旦侵权被认定成立,法院做出“停止侵权”的判决,涉案的手机产品就要被停产停售,手机厂商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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