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没有义务为制度的不完善买单
当初,中国引入中国移动和联通就是为了解决通信市场的垄断问题,希望能够将运营商放归到市场中,受市场规律的制约和自动调节。然而中国通信行业却无法实现自动调节和市场规律约束,最后还是出现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这是制度的问题,也是市场的必然,我们也不便发表言论,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我们不能因为制度的不完善而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反垄断法迟迟没有出台,处于寡头垄断状态的运营商(这个说法没有任何贬义,因为这是经济学的定义)之间可能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相互独立进行定价,再一个就是勾结,这是经济学对寡头垄断企业的定义。而我们分析,中国移动和联通之间份额相差较大,而作为老大的中国移动具有对市场价格的操纵权,也就是说联通会根据中国移动的价格变化来进行定价,这也是符合经济学对寡头垄断行业价格变化规律的。
我们看到,中国移动迟迟不进行价格的调整,这意味着联通也不会做太大的调整,从而导致话费迟迟没有松动。“准单向收费”仅仅停留在个别地区,而网络利用效率最高的北京却是话费最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现像。
然而随着3G、即时通信、Wi-Fi等技术的完善,特别是像SKYPE一类的手机端网络电话业务(VoIP)的推广,移动通信的话费的下降成了必然的趋势。到2006年6月,全世界包括我国台北地区在内的400多个城市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无线宽带覆盖,突出的例子就是去年底新加坡政府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向全民提供免费的无线宽带覆盖,像道路一样作为政府提供的“第五基础设施”。而处于这一区域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无费用或低廉费用的手机网络电话业务。但是在中国,VoIP业务在手机端的发展却非常缓慢,这还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各集团之间利益无法平衡所导致的。
最后,我们只能够呼吁制度尽快完善,从而保障广大消费者享受应该享受的较低资费标准。我们的理由:单向收费时机已经成熟,消费者没有义务再为制度的不完善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