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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高额话费标准 消费者有理由说不

  【IT168 评论】近日,信产部领导关于移动通信话费的相关讲话,让“单向收费”又成为广大消费者谈论的焦点。从论坛、博客、评论等各种渠道,我们都能够看到消费者对移动通信单向收费的强烈呼声,单向收费还被列为2007年通信十大愿望之一。而所谓的专家们却纷纷站出来讲“单向收费难以解决运营商之间的结算”、“单向收费还不成熟”、“单向收费要等固网运营商获得3G牌照”等等,从这些言论中我们看不到丝毫消费者的影子。我们认为,广大消费者不能因为运营商的所谓政策而为“双向收费”及“高额话费”买单。

话费降低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在移动通信发展初期,为了弥补网络建设的大规模投入成本,向用户收取较高的入网费、月租费是合理的。随着中国电信业的飞速发展,移动通信实现了规模发展。截至2006年5月31日,电信投资完成额达550.4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移动电话用户累计达到4亿2082.3万户,比2005年末新增2739.4万户;移动的通话时长及短信业务量等比2005年同期均有较大增长。

中国移动通讯用户已超过4.4亿

  而2006年底,中国移动通信用户达到4.43亿。根据商品的属性,是用来交换的产品,其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商品的价值又由制造商品所需的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移动通信发展初期,用户数量较少,组网成本较高,因此实施双向收费和月租制是符合成本补偿原则的。

  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多,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成本的收回,话费的价格不断下降,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但是当用户数量足够多,话费成本主要构成为固定成本折旧的时候,单向收费和取消月租制度就应该实施,这是国际惯例。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各行各业都表示要与世界接轨,但是通信行业却一直没有能与国际接轨,也没有采用“国际惯例”。

与国际接轨是大趋势

  中国移动通信公司2005年的业务收入为2430亿元,而其税后净利为535亿元,高达22%。2006年,其利润增长更快,仅仅在上半年六个月的1370亿元收入中,税后净利竟然高达302亿。相比之下,全世界电信运营商的利润率基本没有超过10%,而美国最大的移动运营商的利润率仅为1%。


  下面再引用一组数据,国际电信联盟的研究报告就指出,横跨大西洋的海底光缆,在1996年每分钟通话的传输成本就已经不到百分之一美分,即不到人民币的0.8厘。正因为如此,所以西方许多国家的手机不但没有漫游费,而且没有长途费,手机资费在全国统一。由此看来,我们不仅没有采用国际惯例,反而离国际惯例相差十万八千里。

消费者期待透明简单消费

  对于话费问题,广大消费者呼声甚高,而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比如携号转网、设置话费上限、鼓励运营商单项收费等等,但是自03年以来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而却成为运营商做秀的契机。2006年9月,中国移动降低话费措施,却演变成改变套餐,实际上话费并没有因此而有实质性的降。

  而各式各样的套餐繁琐性和签约时间限制等问题,好像是在考验消费者的算术水平。而2007年上半年即将采取的资费上限管理政策是否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好处呢?对于上限管理也要分两方面看,一方面如果上限的额度低于市面上的所有套餐标准,意味着运营商将采取降价,而消费者从中获得利益;另一方面上限如果仅仅低于最高标准或者高于最高标准,这意味着设置上限并没有多少意义,运营商不会采取降价消费者也无法获益。因此,是否应该采取更加果断的措施,通过通话平均成本来进行定价而不是限价,这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的话费透明化。


  其次,各地大大小小的套餐也在考验消费者的“算术”水平。各地大大小小的套餐多达几十种,如果不进行好好的计算,还真不知道哪种更加实惠。比如仅上海移动推出的全球通一个品牌的各种套餐,就有11种之多。而移动加上联通近10个业务品牌,将有多少种不同的套餐变化?普通消费者怎么搞得明白?

   推出新套餐,无非是为了降低通话费用,然而话费的降低却异常缓慢,是不得不降的时候才会降低。就拿北京移动推出的全球通99升级套餐为例,仍然没有进行单向收费和免除50元的月租费。而套餐的繁琐性和签约的时间限制等,都有把用户套住、搞迷糊的可能,因此这也需要出台政策进行管理,让消费者更加透明的消费。

消费者没有义务为制度的不完善买单

  当初,中国引入中国移动和联通就是为了解决通信市场的垄断问题,希望能够将运营商放归到市场中,受市场规律的制约和自动调节。然而中国通信行业却无法实现自动调节和市场规律约束,最后还是出现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这是制度的问题,也是市场的必然,我们也不便发表言论,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我们不能因为制度的不完善而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反垄断法迟迟没有出台,处于寡头垄断状态的运营商(这个说法没有任何贬义,因为这是经济学的定义)之间可能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相互独立进行定价,再一个就是勾结,这是经济学对寡头垄断企业的定义。而我们分析,中国移动和联通之间份额相差较大,而作为老大的中国移动具有对市场价格的操纵权,也就是说联通会根据中国移动的价格变化来进行定价,这也是符合经济学对寡头垄断行业价格变化规律的。


  我们看到,中国移动迟迟不进行价格的调整,这意味着联通也不会做太大的调整,从而导致话费迟迟没有松动。“准单向收费”仅仅停留在个别地区,而网络利用效率最高的北京却是话费最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现像。

  然而随着3G、即时通信、Wi-Fi等技术的完善,特别是像SKYPE一类的手机端网络电话业务(VoIP)的推广,移动通信的话费的下降成了必然的趋势。到2006年6月,全世界包括我国台北地区在内的400多个城市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无线宽带覆盖,突出的例子就是去年底新加坡政府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向全民提供免费的无线宽带覆盖,像道路一样作为政府提供的“第五基础设施”。而处于这一区域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无费用或低廉费用的手机网络电话业务。但是在中国,VoIP业务在手机端的发展却非常缓慢,这还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各集团之间利益无法平衡所导致的。

  最后,我们只能够呼吁制度尽快完善,从而保障广大消费者享受应该享受的较低资费标准。我们的理由:单向收费时机已经成熟,消费者没有义务再为制度的不完善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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