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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欠费9万 用户无义务为代理商买单

  【IT168 专稿】近日,相关媒体报道的《37个手机号是1人名 身份证被盗用欠费9万多》的消息让所有手机用户感到震惊和害怕。这位受害人虽然不需要交纳9万元话费,却因此被记入信用黑名单,有可能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对此事件,中国移动的解释是“估计是代销商所为”,我们不禁要问:这位受害者有什么义务为“代销商”的违规操作而担负“信用黑户”的代价?

  而对于铺天盖地的代销商,运营商是不是要出台有效的监管办法,从而避免这种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也有利于手机实名制政策的实施。

事件起因

  事情的起因是家住石景山区的康先生在2005年7月14日收到北京移动寄来的一份“催缴通知”,称康先生欠费1059.34元。欠费号码不是康先生使用的,可地址、身份证号和名字都是我的。一向按时交纳话费的康先生感到奇怪,就去移动营业厅进行了查询。


  原来康先生1999年1月16日曾在公主坟立交桥东南角的“北京跨世纪通讯中心”购买了一部手机和一个全球通号,当时使用的是本人的身份证。而这个身份证号码经过查询,共有37个不同的全球通手机号在使用,一共欠费91421.53元。按康先生的说法:“37个手机号对应的身份证号和个人信息都是我的,连签的名字也是我,但不是我的笔迹。”经过和中国移动的协商, 37个手机号所欠款不需要康先生交,但手机上对应的身份证号暂时无法消除,只是在处理结果上写了“估计是代销商所为”几个字。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去年10月1日移动做积分换手机活动,康先生也想换部手机。但是在营业厅却显示康先生上了黑名单,大量欠费拒绝换手机。康先生跑了几个营业厅都遇到这样的问题,不是自己欠费却帮别人背了黑锅,康先生完全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果。虽然后来手机是换成了,但是这件事情的影响却没有结束,特别是对于个人信用的影响,这是无法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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