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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形同虚设?深度剖析漫游费问卷

  【IT168 评论】近日,信产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用户意见调查问卷,征求用户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意见。这是4月份,信产部与发改委联合诸多业内专家讨论后达成的共识,在《信产部解读移动电话资费双改单》中明确表示“5月至7月向电信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及上限调整方案,并进行成本监审;8月至9月汇总归纳各方意见;10月就归纳方案听取意见;11月研究各方意见,制定调整方案;12月公布上限调整方案。”

  采取民意调查方式决定电信资费,是公正、透明的象征,是民心所向这值得表扬。那么在如此“公正、透明”的环境下,新诞生的漫游费上限标准消费者能否满意呢?

漫游费调查问卷形同虚设?

  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没有权利质疑信产部以及运营商的决策,因为我们对内幕不知情。然而笔者看到调查问卷的第一感觉还是要说一下。

信产部的问卷不够清晰

  信产部所发的调查问卷一共分七个部分:一、您所居住的地区;二、您所填写的移动电话号码每月平均消费金额是;……;七、您认为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标准和本地通话费标准相比,怎样较合理。(注:漫游通话费水平可能对本地通话费水平有影响)。笔者兴致冲冲的填写了前六个问题,然后写到第七个问题的时候,突然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请看第七个问题的选择项:问题是:您认为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标准和本地通话费标准相比,怎样较合理。

  答案选择项:一、相同;二、高0.01-0.10元;三、高0.11-0.20元;四、高0.21-0.30元;从四个选择项被选择比例来看,选择相同的最多,达到64%以上。这个问题设置好像是设好了套让消费者钻,并没有表达消费者对漫游费的意见,因为大部分人认为漫游费应该取消,而且北邮阚凯力教授也明确支持漫游费0元。而这个问题最终的意思就是,漫游费还是要保留,而且最少要等于市话费,还有很大的可能是要高于市话费。

  笔者认为,漫游费调查问卷的设置一方面没有考虑到消费者自己的看法,而是画了框框让消费者钻;其次,漫游费新上限的结果好像已经没有悬念,那就是大于或者等于市话费。

7个月的高漫游费是否要归还?

  漫游费调整方案要让消费者等待7个月,难道真的需要七个月的时间才能调查清除成本么?阚凯力曾表示,相比取消单项收费和取消套餐,取消漫游费是最迫切的。漫游费的首要作用是使消费者不能从低资费地区购买价钱便宜的卡在高资费地区使用,从而保护了运营商在这些地区的高资费和超额利润。因为总有大量消费者漫游到外地。这时只要他继续使用原来的手机号,就只能被迫接受运营商的垄断。
而在国外基本没有漫游费之说,只有从本国到国外手机才叫做漫游,否则都属于本地通话。目前欧盟成员国的境外手机漫游费要比国内手机通话费高出最多5倍,欧盟委员会于06年7月份提出了一份旨在下调区内手机漫游费的建议。

移动方面降价力度有待提高

  而且还有数据显示,运营商的收入有很大部分都来自与漫游费的收入。信产部即使规定了上限标准,那么运营商会像信产部想的那样自由定价么?现在预付费业务漫游费上限标准为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为0.60元/分钟。好像运营商就是按照这个上限在收取漫游费,并没有各自下调自己的漫游费价格。

  年底发布的漫游费上限标准,肯定要低于目前的0.80元/分钟和0.60元/分钟,那么在这7个多月的时间里,广大消费者仍然要接受现在的漫游费收费标准。既然漫游费能降低,那么这7个月的多收取的漫游费用是不是运营商的非法获取,这些花费是否需要在信产部规定了漫游费新上限之后将差额归还给广大消费者呢?

到底能降下来多少?

  现在降低漫游费与取消漫游费之间的讨论最为激烈,以阚凯力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和大部分消费者都建议取消漫游费;而以运营商人士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则表示“漫游费如果调低于本地通话费,运营商或许会取消漫游功能了。”对于如此激烈的讨论,最后消费者的言论好像作用不大,因为调查问卷的设计就决定了漫游费的上限是“与本地通话费相同”,这是倾向于运营商的一个调查问卷。

  当我们的移动电话费标准还居高不下的时候,漫游费上限标准最低要与市话费相同,这无疑是换汤不换药。有些城市,市话费高达0.6元,那漫游费最低也要0.6元,这与不搞新上限有什么区别。当然有些地方市话费为0.2元,这些消费者可以将漫游费降低在0.2元左右,但是这样的降低是否已经到位了呢?

无漫游卡已经陆续上市

  一些专家、教授以及运营商内部人士站出来表示“漫游费不能取消,有成本,甚至降低与市话费相同都没可能,而且这让运营商赔本。”对于这一说法,我们不是运营商内部人员,无法得知其漫游费成本,但是我们知道漫游费已经无需通过人工转接,只是简单的机器自动化工作;此外,运营商一直声称的“结算成本”问题,笔者认为这是运营商内部的问题,比如,山东省济南移动公司与青岛移动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代表,但是都隶属与山东移动,他们之间的结算问题是山东省公司的内部问题,结算费用只能让政策来解决,而不应该让消费者来承担。因为这是运营商结算政策不健全导致的,而不是消费者使用网络产生的。

  对于运营商赔本之说也显得荒谬。从两个方面可以看出来,首先是运营商利润率,其次是员工平均收入。2006年中国移动平均利润率为52%,甚至中国电信和网通的利润率都高达50%以上,这是不是暴利,暴利的原因是什么?有媒体报道,2006年中国移动员工平均工资是7万元,如果情况属实,请问这是不是高工资?高利润与员工的高工资代表了什么呢?用经济学的术语讲,这两个是垄断产生的标志性数据。相比之下,全世界运营商的利润率没有一家超过10%,而美国各大运营商的利润率仅为1%。

  除了取消漫游费外,对于单向收费、上网费等各种电信资费某些教授与运营商人士都表示不能轻易下调,甚至有人称“单向收费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笔者认为解决所有电信收费问题的办法是一致的,也是非常简单的,并不需要召集“专家”讨论数个月,也不需要下意识的发布欠妥当的调查问卷,这都是在拖延时间,都是在延长广大消费者受高资费困扰的时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将运营商成本公开,将其利润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在这个前提之下,任何资费都会随之降低,也不会存在“结算问题”等等,因为这些所有的问题的根源都是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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