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资讯】针对友信达指称部分手机厂商涉嫌侵犯该公司友信达U5手机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一事,经过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意见,友信达对此事详解如下:
友信达U5获得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取得程序复杂,受保护的程度也最高,根据相关法律,部分国内企业未经专利人许可,只要在指定手机产品上载有或者体现与受保护的手机外观设计相同或者实质上相同的外观设计,都是对该手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即使该侵权的手机外观设计不是抄袭或者模仿而是侵权人独创的,也都落入该手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就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某些仿冒友信达U5国产手机很可能已经构成侵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如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同时我国目前司法实践对手机外观专利实行主要部位判定法,于是,手机外观设计侵犯专利权也就相对比较容易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权利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友信达对于部分手机厂家的侵权行为郑重告知:请停止侵害。
在七个工作日内,若仿冒手机仍然在发售,友信达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曾经诺基亚因7260手机的外观专利被侵权,诺基亚将深圳天时达、松迅达中科电子两家国产手机商及两家经销商告上法庭,索赔50万。这些惨痛的教训并没有让部分手机厂家更加关注原创,山寨依然层出不穷。
也许这是手机外观侵权案中的沧海一粟,只是借由此,呼吁广大手机厂家更关注原创更关注创新,而不是紧盯市场,随时准备山寨。改变中小手机企业的思想观念,才是中国手机行业民族企业健康发展之根本。